信息来源:睢宁县政府网
发布时间:2021-01-14
浏览 次
为引导企业向更优更好方向发展,提升睢宁药品零售行业整体水平。去年以来,睢宁县探索建立了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药品监管制度和监管机制,出台了6项工作制度,实行了网格化监管手段,并积极探索“互联网+大数据+药品监管”的新模式,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落实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,夯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严把药品购进、验收、储存、销售等关口,杜绝出现违规销售处方药、执业药师离岗挂证等行为,确保群众用药安全,全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。
2021年伊始,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即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启动开展“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店”创建工作,是落实“营商环境提升年”活动的重要举措,旨在营造公平公正、规范有序、诚信经营、百姓放心的药械市场环境,确保2021年5月底前创建完成首批药品经营企业示范店10家的目标,积极推动全县医药行业健康发展。
根据创建工作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《药品管理法》和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履行企业主体责任,全面规范“进、销、存”管理,保障药品全过程质量安全。药品监管部门将从严管理,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、执业药师挂证、超范围经营、未按照要求储存陈列药品、无处方销售处方药、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(含应税劳务清单)及随货同行单等行为, 重点强化对“执业药师挂证”、“违规销售药品”、二类精神药品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非法购销等问题的专项整治,全面规范药品经营行为。
据了解,县市场监管部门在前期就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,制定了“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”实施方案。近期,又通过下发文件、培训、网站、微信群、走访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创建工作,并将标准予以公示,引导全县药品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。本次申报采取自愿原则,由市场监管人员深入到“示范店”申报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和考评验收,对评定合格、拟定为“示范店”单位将在全县范围进行公示,公示期满,由市场监管部门授予本年度“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”称号,并颁发牌匾。
“希望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,能充分展示参与创建的睢宁药品零售企业科学的经营理念、良好的职业素养、规范的管理方式、较高的药学服务水平,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。”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。
附件下载: